为做好澳门新葡萄新京6663外籍教师在学院任教期间的教学安排和教学评估,避免外籍教师授课时出现不当政治言论,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制定外籍教师教学安排与教学评估制度。
外籍教师在科技学院任教期间的教学安排与评估由教务处牵头,与有关系部、学生处共同实施,对外合作交流处应及时掌握有关情况。
教务处职责:
1、教务处归口管理外籍教师的教学业务工作。
2、教务处根据各系部课程教学的需要,制订外籍教师的聘用计划和教学管理制度。
3、教务处根据当年聘请外籍教师的情况,协助各系部安排专家、外籍教师的教学、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等教学活动。
4、教务处组织对外籍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检查。
系部职责:
1、外籍教师所在的各系部负责外籍教师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
2、根据课程教学的需要,报经教务处同意向对外合作交流处提出聘请外籍教师的申请。
3、按协议安排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鼓励他们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4、审定外籍教师授课计划和教学使用的教材(包括参考、影视及其他资料),对原文教材,特别是原文原版教材的思想政治内容应严格审定其是否符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要求。上述材料需经学院有关领导、教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审定后方可使用。
5、配备政治、业务较强的中方教师作为外籍教师的合作教师,协助外籍教师开展教学,向外籍教师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并协助学校做好外籍教师的工作。
6、经常向外籍教师授课的学生了解情况,听取学生对外籍教师的反映,并及时汇总向对外合作交流处和教务处反映。
8、各系部如要邀请外籍教师参加教学以外的活动,需事先报经对外合作交流处同意。
9、对外籍教师利用课堂进行与教学无关的社会调查,各系部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将情况向对外合作交流处反映,由对外合作交流处和学院领导出面处理。
10、如遇外籍教师发表不同的政治观点或提出对我方怀疑和误解的问题时,应予以制止,必要时可视情况正面阐明我国的立场、观点。如遇个别外籍教师态度不友好、蓄意挑衅和对我攻击诬蔑时,应当严正表明立场,据理驳斥,但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不予纠缠。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对外合作交流处和有关院领导。
11、对外籍教师提出的特殊要求,要主动向对外合作交流处和有关院领导反映,不要轻率答复或擅作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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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合作交流处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